中华百姓共星空综合体育和邦执法部令(第122号)
《讼师和讼师事情所违法行动处理措施》曾经2010年4月7日邦法部部务聚会审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了巩固对讼师、讼师事情所执业营谋的监视,楷模讼师执业行动,保护平常的法令办事纪律,凭据《中华群众共和邦讼师法》(以下简称《讼师法》)、《中华群众共和邦行政处理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理法》)的相合规矩,拟订本措施。
第二条讼师、讼师事情扫数违法行动,应该予以行政处理的,由邦法行政罗网依据《讼师法》、《行政处理法》和相合法令、规矩、规章以及本措施的规矩推行行政处理。
第三条邦法行政罗网推行行政处理,应该遵从刚正、公然的准则;应该以原形为依照,与违法行动的本质、情节以及社会破坏水准相当;应该争持处理与训诲相团结,训诲向导讼师、讼师事情所依法执业,遵守职业德性和执业规律。
第四条邦法行政罗网应该树立健康对行政处理的监视轨制。上一级邦法行政罗网应该巩固对下一级邦法行政罗网推行行政处理的监视和辅导,呈现行政处理违法、不妥的,应该实时责令更改。
邦法行政罗网事业职员正在推行行政处理营谋中,有违法违游记动的,应该依法予以行政处分;组成犯科的,依法穷究刑事仔肩。
第五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矩的讼师“同时正在两个以上讼师事情所执业的”违法行动:
(一)正在讼师事情所执业的同时又正在其他讼师事情所或者社会法令办事机构执业的;
(二)正在获准蜕变执业机构前以拟蜕变讼师事情所讼师的外面承办营业,或者正在获准蜕变后仍以原所正在讼师事情所讼师的外面承办营业的。
第六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矩的讼师“以不正当措施承揽营业的”违法行动:
(三)以对自己及所正在讼师事情所举行不确凿、不对适宣称或者讪谤其他讼师、讼师事情所声誉等形式承揽营业的;
第七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矩的讼师“正在统一案件中为两边当事人职掌代庖人,或者代庖与自己及其近支属有甜头冲突的法令事情的”违法行动:
(一)正在统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者非诉讼法令事情中同时为有甜头冲突确当事人职掌代庖人或者供应合连法令办事的;
(二)正在统一刑事案件中同时为被告人和被害人职掌辩护人、代庖人,或者同时为二名以上的犯科嫌疑人、被告人职掌辩护人的;
(四)曾职掌法官、查看官的讼师,以代庖人、辩护人的身份承办原任职法院、查看院治理过的案件的;
(五)已经职掌仲裁人或者仍正在职掌仲裁人的讼师,以代庖人身份承办自己原任职或者现任职的仲裁机构治理的案件的。
第八条已经职掌法官、查看官的讼师,从群众法院、群众查看院离任后二年内,职掌诉讼代庖人、辩护人或者以其他形式参加所正在讼师事情所承办的诉讼法令事情的,属于《讼师法》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矩的“从群众法院、群众查看院离任后二年内职掌诉讼代庖人或者辩护人的”违法行动。
第九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五项规矩的讼师“拒绝实施法令援助任务的”违法行动:
(一)无正当道理拒绝领受讼师事情所或者法令援助机构指派的法令援助案件的;
第十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矩的讼师“擅自领受委托、收取用度,领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甜头的”违法行动:
(一)违反联合领受委托规矩或者正在被处以休歇执业时间,擅自领受委托,承措施令事情的;
(二)违反收费经管规矩,擅自收取、运用、掠夺讼师办事费以及讼师异地办案差水脚用的;
(三)正在讼师事情所联合收费外又向委托人索要其他用度、财物或者获取其他甜头的;
第十一条讼师领受委托后,除有下列境况除外,拒绝辩护或者代庖,不守时出庭投入诉讼或者仲裁的,属于《讼师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矩的违法行动:
(二)委托人用意狡饰与案件相合的紧急原形或者供应作假、伪制的证据资料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规矩的讼师“愚弄供应法令办事的便当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利的”违法行动:
(一)采用诱导、捉弄、威胁、欺诈等措施获取当事人与他人争议的财物、权利的;
(二)教唆、诱导当事人将争议的财物、权利让渡、出售、租赁给他人,并从中获取甜头的。
第十三条讼师未经委托人或者其他当事人的授权或者答允,正在承办案件的流程中或者终结后,专断披露、宣传正在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或者其他当事人的贸易机要、个体隐私或者其他不肯流露的情状和讯息的,属于《讼师法》第四十八条第四项规矩的“流露贸易机要或者个体隐私的”违法行动。
第十四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规矩的讼师“违反规矩会睹法官、查看官、仲裁人以及其他相合事业职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形式影响依法治理案件的”违法行动:
(一)正在承办代庖、辩护营业时间,以影响案件治理结果为目标,正在非事业光阴、非事业位置会睹法官、查看官、仲裁人或者其他相合事业职员的;
(二)愚弄与法官、查看官、仲裁人或者其他相合事业职员的分外合连,影响依法治理案件的;
(三)以对案件举行诬蔑、不实、有误导性的宣称或者讪谤相合办案罗网和事业职员以及对方当事人声誉等形式,影响依法治理案件的。
第十五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规矩的讼师“向法官、查看官、仲裁人以及其他相合事业职员贿赂,先容行贿或者教唆、诱导当事人贿赂的”违法行动:
(一)愚弄承办案件的法官、查看官、仲裁人以及其他事业职员或者其近支属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机会,以向其奉送礼物、金钱、有价证券等形式贿赂的;
(二)以装修室第、报销个体用度、资助旅逛文娱等形式向法官、查看官、仲裁人以及其他事业职员贿赂的;
(三)以供应交通东西、通信东西、住房或者其他物品等形式向法官、查看官、仲裁人以及其他事业职员贿赂的;
(四)以影响案件治理结果为目标,直接向法官、查看官、仲裁人以及其他事业职员贿赂、先容行贿或者教唆、诱导当事人贿赂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矩的讼师“向邦法行政部分供应作假资料或者有其他华而不实行动的”违法行动:
(一)正在邦法行政罗网推行反省、监视事业中,向其狡饰确凿情状,拒不供应或者供应不实、作假资料,或者藏隐、消灭、伪制证据资料的;
(二)正在投入讼师执业年度观察、执业评议、评先创优营谋中,供应不实、作假、伪制的资料或者有其他华而不实行动的;
(三)正在申请蜕变执业机构、治理执业终止、刊出等手续时,供应不实、作假、伪制的资料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规矩的讼师“用意供应作假证据或者胁迫、蛊惑他人供应作假证据,阻拦对方当事人合法获得证据的”违法行动:
(一)用意向邦法罗网、行政罗网或者仲裁机构提交作假证据,或者教唆、胁迫、蛊惑他人供应作假证据的;
(二)指示或者助助委托人或者他人伪制、藏隐、消灭证据,教唆或者助助犯科嫌疑人、被告人串供,胁迫、蛊惑证人不作证或者作伪证的;
(三)阻拦对方当事人及其代庖人、辩护人合法取证的,或者拦阻他人向案件承办罗网或者对方当事人供应证据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五项规矩的讼师“领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甜头,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勾引,侵吞委托人权利的”违法行动:
(二)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勾引、黑暗配合,阻拦委托人合法行使权柄的;
(三)领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甜头,用意逗留、懒惰或者不依法实施代庖、辩护职责,给委托人及委托事项的治理形成倒霉影响和吃亏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四十九条第六项规矩的讼师“打搅法庭、仲裁庭纪律,作梗诉讼、仲裁营谋的平常举行的”违法行动:
(一)正在法庭、仲裁庭上发布或者教唆、诱导委托人发布打搅诉讼、仲裁营谋平常举行的舆论的;
(二)拦阻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参加人出庭,以致诉讼、仲裁营谋不行平常举行的;
(四)无正当道理,当庭拒绝辩护、代庖,拒绝签收邦法文书或者拒绝正在相合诉讼文书上签订观点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七项规矩的讼师“胀动、指使当事人采纳打搅大家纪律、破坏大家和平等犯科措施办理争议的”违法行动:
(一)胀动、指使当事人采纳犯科集会、,聚众打搅稠人广众纪律、交通纪律,围堵、打击邦度罗网等犯科措施外达诉求,破坏邦度罗网及其事业职员依法实施职责,抗拒法律营谋或者鉴定践诺的;
(二)愚弄媒体或者其他形式,胀动、指使当事人以打搅大家纪律、破坏大家和平等措施作梗诉讼、仲裁及行政法律营谋平常举行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四十九条第八项规矩的讼师“发布破坏邦度和平、恶意离间他人、紧要打搅法庭纪律的舆论的”违法行动:
(一)正在承办代庖、辩护营业时间,发布、宣传破坏邦度和平,恶意离间法官、查看官、仲裁人及对方当事人、第三人,紧要打搅法庭纪律的舆论的;
(二)正在执业时间,发布、制制、鼓吹破坏邦度和平的舆论、讯息、音像成品或者增援、参加、推行以破坏邦度和平为目标营谋的。
第二十二条讼师违反保密任务规矩,用意或者过失流露正在执业中知悉的邦度机要的,属于《讼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九项规矩的“流露邦度机要的”违法行动。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五十条第一项规矩的讼师事情所“违反规矩领受委托、收取用度的”违法行动:
(一)违反规矩不以讼师事情所外面联合领受委托、联合收取讼师办事费和讼师异地办案差水脚,不向委托人出具有用收费凭证的;
(二)向委托人索要或者领受规矩、合同商定除外的用度、财物或者其他甜头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五十条第二项规矩的讼师事情所“违反法定序次治理变改名称、担当人星空综合体育、章程、联合允诺、室庐、联合人等巨大事项的”违法行动:
(一)不按规矩序次治理讼师事情所名称、担当人、章程、联合允诺、室庐、联合人、结构样子等事项蜕变报批或者注册的;
(二)不按规矩的前提和序次开展联合人,治理联合人退伙、除名或者举荐讼师事情所担当人的;
(三)不按规矩序次治理讼师事情所分立、兼并,设立分所,或者终止、算帐、刊出事宜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五十条第三项规矩的讼师事情所“从事法令办事以外的谋划营谋的”违法行动:
(一)以独资、与他人合股或者委托持股形式筑造企业,并委派讼师职掌企业法定代外人或者总司理职务的;
第二十六条讼师事情所从事或者姑息、放任本所讼师从事本措施第六条规矩的违法行动的,属于《讼师法》第五十条第四项规矩的讼师事情所“以讪谤其他讼师事情所、讼师或者付出先容费等不正当措施承揽营业的”违法行动。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五十条第五项规矩的讼师事情所“违反规矩领受有甜头冲突的案件的”违法行动:
(一)指派本所讼师职掌统一诉讼案件的原告、被告代庖人,或者统一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代庖人的;
(二)未按规矩对委托事项举行甜头冲突审查,指派讼师同时或者先后为有甜头冲突的非诉讼法令事情各方当事人职掌代庖人或者供应合连法令办事的;
(三)明知本所讼师及其近支属同委托事项有甜头冲突,仍指派该讼师职掌代庖人、辩护人或者供应合连法令办事的;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五十条第六项规矩的讼师事情所“拒绝实施法令援助任务的”违法行动:
(二)领受指派后,不按规矩实时支配本所讼师承措施令援助案件或者拒绝为法令援助案件的治理供应前提和便当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第五十条第七项规矩的讼师事情所“向邦法行政部分供应作假资料或者有其他华而不实行动的”违法行动:
(一)正在邦法行政罗网推行反省、监视事业时,用意狡饰确凿情状,拒不供应相合资料或者供应不实、作假的资料,或者藏隐、消灭、伪制证据资料的;
(二)正在投入讼师事情所年度反省观察、执业评议、评先创优营谋中,供应不实、作假、伪制的资料或者有其他华而不实行动的;
(三)正在治理讼师事情所巨大事项蜕变、设立分所、分立、兼并或者终止、算帐、刊出的流程中,供应不实、作假、伪制的声明资料或者有其他华而不实行动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境况之一,形成紧要后果和恶毒影响,属于《讼师法》第五十条第八项规矩的讼师事情所“对本所讼师疏于经管,形成紧要后果的”违法行动:
(一)不按规矩树立健康内部经管轨制,平日经管和缓、纷乱,形成讼师事情所无法平常运转的;
(二)不按规矩对讼师执业营谋实行有用监视,或者姑息、袒护、隐瞒本所讼师从事违法违纪营谋,形成紧要后果的;
(三)姑息或者放任讼师正在本所被处以收歇整饬时间或者讼师被处以休歇执业时间不停执业的;
(四)不按规矩领受年度反省观察,或者经年度反省观察被评定为“不足格”的;
(五)不按规矩树立劳动合同轨制,不依法为聘请讼师和辅助职员治理赋闲、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
第三十一条邦法行政罗网对讼师的违法行动予以警觉、罚款、充公违法所得、休歇执业处理的,由讼师执业机构所正在地的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邦法行政罗网推行;予以吊销执业证书处理的,由许可该讼师执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邦法行政罗网推行。
邦法行政罗网对讼师事情所的违法行动予以警觉、罚款、充公违法所得、收歇整饬处理的,由讼师事情所所正在地的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邦法行政罗网推行;予以吊销执业许可证书处理的,由许可该讼师事情所设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邦法行政罗网推行。
第三十二条讼师有《讼师法》第四十七条以及本措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矩的违法行动的,由邦法行政罗网予以警觉,可能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充公违法所得;情节紧要的,予以休歇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理。
讼师有《讼师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本措施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矩的违法行动的,由邦法行政罗网予以警觉,可能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充公违法所得;情节紧要的,予以休歇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理。
讼师有《讼师法》第四十九条以及本措施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二条规矩的违法行动的,由邦法行政罗网予以休歇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理,可能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充公违法所得;情节紧要的,吊销其讼师执业证书;组成犯科的,依法穷究刑事仔肩。
第三十三条讼师事情扫数《讼师法》第五十条以及本措施第二十三条至第三十条规矩的违法行动的,由邦法行政罗网视其情节予以警觉、收歇整饬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理,可能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充公违法所得;情节极端紧要的,吊销讼师事情所执业许可证书。
第三十四条邦法行政罗网对讼师、讼师事情所的违法行动推行行政处理,应该凭据《行政处理法》、《讼师法》和邦法部合于行政处理序次的规矩以及本措施的规矩举行。
第三十五条讼师、讼师事情所对邦法行政罗网予以的行政处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请求听证权;对行政处理定夺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邦法行政罗网违法予以行政处理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抵偿请求。
第三十六条邦法行政罗网推行行政处理,应该对讼师、讼师事情所违法行动的原形、证据举行完全、客观、刚正地考核、核实,须要时可能依法举行反省。
考核违法行动,可能请求被考核的讼师、讼师事情所注明情状、提交相合资料;可能调阅讼师事情所相合营业檀案和档案资料;可能向相合单元、个体考核核实情状、搜求证据;对大概灭失或者自此难以获得的证据,可能先行挂号保管。
邦法行政罗网可能委托下一级邦法行政罗网或者违法行动产生地的邦法行政罗网举行考核,也可能委托讼师协会协助举行考核。
第三十七条行政处理的的确实用,由邦法行政罗网依据《讼师法》和本措施的相合规矩,凭据讼师、讼师事情所违法行动的原形、本质、情节以及破坏水准,正在法定的处理品种及幅度的规模内举行裁量,作出的确处理定夺。
对讼师予以警觉、休歇执业、吊销讼师执业证书的处理,对讼师事情所予以警觉、收歇整饬、吊销讼师事情所执业许可证书的处理,可能酌情并处理款;有违法所得的,充公违法所得。
第三十九条讼师、讼师事情所的违法行动有下列境况之一的,属于《讼师法》规矩的违法情节紧要或者情节极端紧要,应该正在法定的行政处理品种及幅度的规模内从重处理:
(二)违法行动本质、情节恶毒,紧要损害讼师行业局面,形成恶毒社会影响的;
(四)正在邦法行政罗网查处违法行动时间,拒不更改或者不停推行违法行动,拒绝提交、藏隐、消灭证据或者供应作假、伪制的证据的;
第四十条讼师正在受到警觉处理后一年内又产生应该予以警觉处理境况的,应该予以休歇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理;正在受到休歇执业处理克日未满或者期满后二年内又产生应该予以休歇执业处理境况的,应该吊销讼师执业证书。
讼师事情所正在受到收歇整饬处理克日未满或者期满后二年内又产生应该予以收歇整饬处理境况的,应该吊销其讼师事情所执业许可证书。
第四十一条讼师事情所因违法行动受各处罚的,邦法行政罗网应该依据《讼师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矩,对该所担当人视其经管仔肩以及失职行动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理。
讼师事情所因违法行动受各处罚的,应该同时穷究负有直接仔肩的讼师的法令仔肩,依法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理。
第四十二条讼师、讼师事情所的违法行动组成犯科,应该依法穷究刑事仔肩的,邦法行政罗网应该将案件移送邦法罗网管理,不得以行政处理替代刑事处理。
讼师因违法执业组成用意犯科或者因非执业事由组成用意犯科受到刑事处理的,邦法行政罗网应该吊销其讼师执业证书;因过失犯科受到刑事处理的,正在其服刑或者践诺缓刑时间应该休歇实施讼师职务,刑期届满后可再申请规复执业。
第四十三条邦法行政罗网推行行政处理,应该经罗网担当人审批,并依据《行政处理法》的请求制制行政处理定夺书。
对情节繁复或者巨大违法行动予以较重的行政处理的,邦法行政罗网的担当人应该全体磋商定夺;全体磋商定夺时,可能邀请讼师协会派员列席。
第四十四条邦法行政罗网推行行政处理,可能凭据必要,采用合适形式,将相合行政处理定夺正在讼师行业内予以传达或者向社会布告。
第四十五条被处理的讼师、讼师事情所应该自愿、守时、完全地实施行政处理定夺,并向邦法行政罗网如实陈述实施情状。
邦法行政罗网应该对讼师、讼师事情所实施行政处理定夺的情状推行监视,呈现题目实时责令更改或者依法采纳相应的办法。
第四十六条讼师、讼师事情所因违法执业受到行政处理,其违法行动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形成损害的星空综合体育,应该依法承受相应的民事仔肩。
因讼师违法行动形成讼师事情所承受抵偿仔肩的,讼师事情所抵偿后可能向有用意或者巨大过失行动的讼师追偿。
第四十七条讼师受到休歇执业处理克日未满的,不得申请蜕变执业机构;受到六个月以上休歇执业处理的,践诺处理的时间以及期满未愈三年的,不得职掌联合人。
讼师事情所受到收歇整饬处理克日未满的,不得自行定夺结束,不得申请变改名称,不得申请分立、兼并,不得申请设立分所;该所担当人、联合人和对讼师事情所受到收歇整饬处理负有直接仔肩的讼师不得申请蜕变执业机构。
第四十八条对讼师事情所分所及其讼师的违法行动予以行政处理,由分所所正在地的邦法行政罗网依据《讼师法》和本措施的规矩推行。处理定夺应该抄送设立分所的讼师事情所及其所正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邦法行政罗网。
第四十九条本措施所称的设区的市级邦法行政罗网,包罗地域、州以及不设区的地级市邦法行政罗网。
第五十条本措施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邦法部2004年3月19日颁布的《讼师和讼师事情所违法行动处理措施》(邦法部令第86号)同时废止。